记者从1月19日召开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广西将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区新增棚户区改造任务23.56万套。
广西要求全区各市要加快启动项目的土地落实、前期报建、房屋征收以及项目建设规划、资金筹集等前期工作;要严把时间节点。凡列入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在6月底前全面动工,9月底前实现100%开工;凡列入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动工过半,12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
同时,广西各地还要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今年广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各市要在一季度前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切实开展实施工作。同时,各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加大政策支持,出台对货币安置对象进行奖励、提高补助标准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