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2月26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2015年年底,河南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合并实施,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
据了解,河南省要合并原来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分设的“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据介绍,门诊救助比例为年度限额内门诊医疗费用的10%,门诊救助的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5000元。住院救助方面,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对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9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