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第一,持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财政扶贫的政策体系。第二,积极引导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了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第三,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给予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当前,贫困地区的资金需求和相对有限的财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依然需要进一步的提高。新时期财政扶贫的着力点将会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继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城乡优质教育、卫生、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到贫困地区投资新业,拓宽扶贫的渠道。第二是着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使资金准确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第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识制,按照全责匹配原则,强化地方监管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的问责,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