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湘台关系、加强两地农业交流合作,省委副书记孙金龙率领由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台办和郴州市委、永州市委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农业参访团,于1月10日至13日赴台考察现代农业。图为孙金龙(左二)在花莲县寿丰农学苑考察。(省财政厅办公室供稿)。
省委副书记孙金龙(中)、省农委主任刘宗林(左二)等在高雄大社乡枣园考察。(省财政厅办公室供稿)
“首期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赴台培训的报道,我通过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农村网等媒介都看到了,培训的内容与形式都很好,参访点的安排很有代表性,取了‘真经’、收到了预期的效果。首期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赴台培训的顺利实施,对加强湘台农业交流合作、推进全省农民合作社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将产生深刻而积极的影响。”近日,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硕辅就如何走好湘台农业合作“先手棋”接受了笔者的专访。
张硕辅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先后分别对加强湘台农业交流合作做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赴台湾培训,5年培训1000人,今年培训4期,培训200人,以此来推动我省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湘台农业交流合作步伐。
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像这样大规模的组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赴台培训,是我省“三农”发展史上的第一次。为什么选择从赴台培训“落子”?
张硕辅说,发展现代农业,关键是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职业农民的素质,这是一着很重要的“先手棋”。省里之所以花这么大的力气组织赴台培训,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深化农村改革之需。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民合作社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省里成立了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由孙金龙副书记和我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最近,农村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2014年深化农村改革要点,今年全省农村改革内容有26项,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台湾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充分发挥农会的重要作用是其成功经验。从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看,合作社发展的快慢与领头人的作用发挥密切相关。组织合作社理事长赴台培训,就是要开阔领头人的视野,提高合作社的创新发展水平,增强合作社带领农民闯市场、奔小康的能力。二是促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升级之需。台湾农会历经百年,管理和运行机制都比较成熟,已成为台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几年,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与台湾农会相比,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能力还不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水平还不高,主要差距有:一方面是覆盖面不宽。全省现有的22904家合作社主要集中在种粮、养猪、蔬菜这三大类产业,不少特色产业、传统手工艺、旅游业等还没有涉及,同时,合作社服务覆盖的农户也不广,全省还有86.6%的农户没有覆盖。而台湾农会覆盖了农业的所有产业、农村的所有农户。另一方面是服务质量不高。全省合作社的规模普遍偏小,社平仅有成员81人,实力和带动能力不足,大都只能为成员提供简单的技术、信息服务,涉及加工、销售服务的不多,尤其是金融、保险方面的服务仍是空白。台湾农会组织机构健全,章程制度完善,乡镇一级农会大都设有供销、业务推广、信用和保险等部门,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因此,组织赴台培训,对加快我省合作社的提质升级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三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之需。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是阻碍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因素。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日趋增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紧缺,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日益明显,谁来种田、怎样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台湾农业人口345万多人,仅占台湾总人口的15%,且老龄化日趋严重,而台湾农民人均3.7亩耕地则通过农会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与农业规模化经营等诸多问题,这些经验值得我省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学习借鉴。农民合作社既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重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组织赴台培训,就是要学习台湾农会的做法,推动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为湘台农业进一步交流合作打牢基础。
学习台湾现代农业管理经验,关键是要学以致用,取长补短,真正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那么,如何推进我省农民合作社的改革与创新?
张硕辅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联系湖南实际,要真抓实干,以创新求发展。一要创新联合方式,增强服务能力。着重引导合作社实行“三种联合”。一是纵向联社。支持鼓励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建立省、市、县三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建立联合社,实现优势互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如郴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市级销售联合社,统一销售合作社的产品,效果比较理想。二是横向联盟。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在经济协作区域内建立产业联盟,或者销售联盟,共同开设产品直销店,既降低销售成本,增强销售服务能力,又能为城镇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农产品。三是多方联体。鼓励农业企业领办合作社或由农业企业与合作社进行有效对接,建立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或农户)为基础,合作社为纽带的一体化新型现化农业联合体,形成多方紧密结合的、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如衡阳的安邦农资公司,为拓展农资销售渠道,与农户结成紧密的购销关系,围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机服务、优质稻种植领办四个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为种稻农户提供育秧、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烘干等各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今年服务面积近200万亩,深受农民欢迎。二要创新品牌培育方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品牌是质量的载体、信誉的核心、合作社的生命。我省农产品产量大,牌子也多,尤其是大米,真正知名品牌不多。牌子多,牌子杂,形不成品牌优势。台湾农会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就是注重品牌的培育。农户只管按农会的要求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会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因此,我省农民合作社要树立现代品牌意识,构建品牌战略。既要抓好同一合作社内部成员产品品牌的整合和包装的统一,更要围绕水稻、生猪、茶叶、油料、水产等优势产业,加强同类专业合作社的整合与联手,着力培育湖湘农产品的大品牌、强品牌。三要创新融资方式,破解贷款难、贷款贵的难题。贷款难、贷款贵是目前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瓶颈。台湾乡镇农会一个成功的做法,就是信用合作搞得好,农民存款到农会,借款也找农会,农会信用合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将全面开展对合作社的评级授信,扩大质押抵押贷款范围,开展“三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并将选择2-3家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探索合作社新的融资方式与渠道,切实破解合作社资金瓶颈。
张硕辅强调,农民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骨干力量,开展赴台培训,既是深化湘台农业合作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着重要的“先手棋”。我省有农民合作社成员180多万人,要通过这些理事长学经验、长见识、交朋友,促合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戮力同心,布局谋势,让每一步湘台农业合作之“棋”都集智合慧,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