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简称《方案》),对标全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未建成村和规划建设任务,每年将从未建成村中支持建设2000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案》提出,2024—2028年,四川计划筹集到村中省财政资金将达210.7124亿元,共支持建设10000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去年以来,四川出台了《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推进机制等。《方案》明确,四川将通过政策对接、项目匹配、责任落实等途径,构建“来源清晰可统筹、任务明确可持续、精准使用提绩效”的省级筹资保障机制,推动中省市县四个层级,以及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不同领域涉农资金,进行跨级次、跨领域整合协同。
在筹资项目类别方面,包括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公路建设等27个项目,涵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方方面面。“我们将根据各类项目整体规划布局、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分类、分项目明确分配到村比例或额度。”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资金,必须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年度建设任务作为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且比重不能低于10%。
《方案》明确,县(市、区)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案制定、任务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此,县(市、区)要建立复核备案机制,及时梳理形成到村补短补缺清单,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自主安排落实,并在每年年底前将落地到村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摸排清楚,确保资金精准投入到年度任务村。同时,省级筹资责任部门还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科学评估、统筹安排、确保纳入筹资方案的项目资金总体投入规模不减的前提下,通过新增、替换、动态调整项目等方式落实筹资任务,让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科学、务实推进。
《方案》还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面清单,明确了负面清单制度涉及的项目范畴。负面清单明确纳入筹资方案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与环保政策、耕地保护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粮食安全政策等规定相违背的事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力量解决资金短板,加快建设生活宜居、发展宜业、治理有效、环境优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