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乱泼脏水,路上污水横流,解决农村环境顽疾成为辽宁省下一步攻坚重点。6月18日,从省委农办了解到,日前,辽宁省提出以解决农村水体污染、改善农村水体质量与环境为目标,积极稳步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明年,全省要新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300套,完成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开展治理试点示范,使全省千余行政村生活污水实现收集处理。
据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省要按照县域乡村和村庄规划,紧密结合全省美丽示范村建设,以辽河流域、环渤海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村庄为重点,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城乡统筹处理、村镇集中处理、农户分散处理的模式,按照分区分级、宽严并济、回用优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提升农村污水处理水平。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辽宁省要求,各地要优选符合本地村庄特点、经济适用、简单有效且方便实施的技术方法,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污水处理技术方案,降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在符合条件的村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实现村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到明年,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300套。
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做好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维修工作,对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测,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出水达标。
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今明两年要形成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确定污染状况和污染源,分析黑臭成因,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和措施。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典型区域,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同时要将村屯房前屋后有治理保护任务的微小河沟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的微小湖塘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实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