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宜昌市坚持把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按照“靶向精准、质量优先、分级运维、优化分配”的措施,积极争取,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秭归县抢抓国家电网公司定点帮扶机遇,共建设光伏扶贫电站50个,电站容量达到10.36兆瓦,共关联建档立卡贫困户9005个,创收1214.3万元。国家电网一期综合评估指出秭归县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益及后期管理在“三县一区”中处于领先水平。
一、提高站位,推动长效化。秭归县成立全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扶贫、发改、财政、应急管理、供电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秭归县扶贫办牵头抓总,各单位职责明晰。并每年召开一次现场会,交流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统筹兼顾,建设一体化。秭归县47个村级扶贫电站总投资9613万元,全部由国家电网每村捐建200千瓦村级电站,茅坪镇建东村由国家电网捐建800千瓦集中电站。建设过程中,秭归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进场路等基础配套建设。选址坚持“三靠一少一优一好”(靠近公路、居民、电网,少占不占农田、优选荒山石山,光源好),地勘坚持“三同步”(本体工程与接网工程同步设计,施工设计与地勘同步,用地协议与地勘同步),方案落地做到了“零阻工”,接网工程做到了“零误差”。4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从开工到并网仅仅耗时不超过5个月。
三、完善制度,管理规范化。强化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了《秭归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秭归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秭归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等文件,指导镇村落实《村级清扫看护合同》《运维管理合同》,购买综合财产保险,配备专管员。坚持落实“站长制”,各站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实行站长负责制,配备会计、出纳、看护员,对配备的人员坚持培训上岗和定期再培训制度。同时,由秭归县扶贫办、驻村办推动,实行驻村工作队、包保单位对电站管理实行帮扶,侧重委派专业会计做好村级光伏收益分配。秭归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定期对运维公司、保险公司、代理会计进行考核,督导整改。
四、强化培训,运维专业化。稳步推进运维工作。试运行期间,秭归县扶贫办牵头,与县供电公司合作实施运维管理,培训村书记、看护员,委派乡镇供电所对电站进行属地对接服务,为捐赠以后的正式运维奠定基础。运维公司与各村电站签订运维管理合同,安排分管领导和专人具体负责,固定2名人员负责日常值班,优选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从事运维管理工作。正式交付运维以来,得到了县、村、乡各级好评,效果良好。
五、防微杜渐,管护系统化。电站日常管护方面,主要是做到了“五定”:一是定期分析看数据。秭归县供电公司每周2次向紫昕国投运维管理公司提供发电数据清单;运维管理公司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对异常数据处理予以说明,每周2次向扶贫办报备。二是定时观察排故障。建立故障处理流程,安排专人值班,对村级报告认真登记,对疑似问题24小时予以妥善处理。供电公司除例行巡查以外,增加夏季发电高峰期的特巡。三是定量要求抓巡视。对村级日常巡视进行定量要求。对看护员明确周巡查次数,巡查看哪些点位,如何上报巡查结果,巡查失职如何追究责任。四是定点监控察异常。做好日常监控,从严、从细,勤督导村级看护员,确保积极配合监控接入。五是精心管护重细节。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如何抓细节,如钥匙由谁管、看护记录怎么填等等,都做到了严格要求。
六、严格要求,录入精准化。坚持把准确录入电站信息作为补贴发放、收益分配全过程监管的基础。系统录入过程中,先由供电公司提供电站建设清单,与发改(能源)局按照建设立项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纳入国家计划、确定文件依据。在录入过程中,做到了电站名称精准,对一村2站的实行加编号处理;录入发电号以后,导出交县供电公司进行系统校验,确保了准确无误;录入资金时,做到了分项准确;关联贫困户时,抓住“选中的可以不收益,收益的必须选中”的原则,对一村2站和多站的,由于每户贫困户只能关联一次,采取按照比例关联的办法,让每户只与一个电站关联。秭归县扶贫办电站专管员直接负责录入工作,经省扶贫办反馈,录入率 100%,合格率100%。
七、发扬民主,分配公开化。秭归县对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严格坚持“三议两公开”和“七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议两公开”议事制度,即电站经营收益使用方案由织村委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坚持以村委会为主体,严格落实“七步”工作流程,即村委会制订收益分配方案、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乡镇财政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扶贫办等单位备案、收益分配兑现方案村组公示、村委会组织兑现并进行结果公示。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分配管理制度,对乡镇扶贫办主任、乡镇光伏专管员进行培训,制定印发了分配方案模板。国家补贴到县财政专户以后,第一时间对到站资金进行审核,及时将国家补贴拨付到村电站账户。秭归县第一个分配年度累计分配使用金额达1070多万元,占总收入的97.19%,其中直接用于扶贫 687万多元。
八、务实求效,监督常态化。为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安全,秭归县将电站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纳入年度审计,对光伏电站实行“半年一自查、全年一考核、一年一审计”。 2018年,秭归县扶贫办对电站财务和收益分配进行了三次抽查,秭归县财政局、经管局、乡镇财政所加强了电站会计培训、指导和监管。去年8月,县委督查室还牵头对收益分配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了光伏电站管理和后期收益分配效果。通过强化监管,确保了属于光伏扶贫范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其他村民间接受益,受重大灾害、灾难的村民能及时得到帮助,必须的小型公益事业和奖补工作得以开展,加快了脱贫攻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