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6.加快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建设一批全国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优势产区和特色产区建成一批全国性产地示范市场、田头示范市场。支持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17.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新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认定100个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发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等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共享农庄、创意农业、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介培育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和美丽乡村。
18.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创新组织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面向小农户的生产性服务。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服务标准,总结推广典型服务模式。
19.深入推进品牌强农。加强农业品牌创建、培育和保护。实施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立分类别多层级的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体系,建立健全支持农业品牌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中国农业品牌评价标准,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创新品牌营销推介,塑强一批国家级农业品牌,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强化农业品牌监管,重点抓好质量安全、诚信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国家级农业品牌动态管理。加快中国农业品牌“走出去”步伐。
20.大力推进乡村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乡村双创政策支持体系,重点解决信贷、技术、用地、用电等方面困难。加大双创人才培训力度,开展带头人培育行动。建设一批双创园区,认定一批实训孵化基地,吸引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和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加强双创典型推介。
四、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
2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指导督促以县为单位做好村庄布局规划制定或修编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高质量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的村实现应编尽编。推进各类资源要素优先用于已编制规划的村庄。
22.推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建设。推动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推动农村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提升社保、养老等服务水平,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引导政府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倾斜,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推动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3.推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会同组织等部门,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好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任第一书记。以县为单位“一村一策”逐个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领导。推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农民能力,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必要支出。
24.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推动出台推进文明乡风建设的指导文件,配合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有效遏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研究制定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做好全球农业重要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办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相关文化、体育活动和中国农民丰收节。
25.推进乡村治理。推动出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