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自治区旅游局举行新疆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新闻发布会。据悉,"十三五"期间,新疆将实现乡村旅游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4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消费突破700亿元。
据了解, “十三五”期间,新疆乡村旅游将按照"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总体思路,依托新疆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显著的地域文化特色,形成"建好一个新景点,带动一批农家乐,致富一方老百姓"的乡村旅游良性发展格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产业促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初稿)》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新疆将实现乡村旅游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4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消费突破700亿元。建设一批旅游特色镇(乡)、村,培育旅游扶贫示范县(区)20个,支持全疆建档立卡的600个适宜发展旅游的贫困村发展旅游业,乡村旅游从业人数达到100万人,带动区域内3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刘劲柳表示,为此,自治区旅游局将开展乡村旅游"十百千"创建工程,即创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县20个、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镇(乡)100个,评选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1500个,并依托精品景区、风景廊道、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特色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城郊休闲带、特色产业聚集区、新农村建设等,布局全疆乡村旅游特色村镇,培育形成6大旅游富民集群区、3条旅游富民产业带。
此外,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自治区旅游局还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旅游产品销售、加强人才培训、加大金融支持、推进改革创新、实施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并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易地搬迁扶贫中的支持作用,推动创新扶贫模式的推广,对乡村综合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新疆乡村旅游稳步发展。到2016年底,新疆累计投入9750万元用于77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0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4个乡村旅游示范县、470家星级农家乐、12个乡村旅游项目及107个行政村的惠民生项目的基础设施改善和服务环境提升。目前,全疆有"农(牧)家乐"近6000户,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10%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旅游脱贫人数达17.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