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4日发布通报,11家科研单位存在未经报告违规开展转基因作物小面积中间试验问题。
这11家单位及问题是:辽宁省丹东农业科学院违规开展转基因玉米试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展转基因玉米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广西农业科学院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广西大学开展转基因甘蔗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江西农业大学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吉林省魏巍农业科学研究院违规种植少量转基因玉米试验材料未向农业部报告、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擅自变更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地点未向农业部报告、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开展转基因水稻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
根据2011年国务院修订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实验室研究结束后,需要转入中间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这份通报称,尽管上述试验是在具备安全控制措施和控制条件的试验基地内进行,但未按照法规要求向农业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农业部已责令相关省份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核查,依法终止试验,销毁材料,违规单位已经全面开展自查,严格整改。
2016年,农业部派出10个督导组赴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环节监管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基本实现了主要农业科研育种单位和作物田间试验基地的全覆盖。督导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科研单位都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规范开展研究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