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
普查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如“您家拥有几处住房?”“您家2016年生猪年末存栏”等,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如“2016年葡萄产量和销售额”、“2016年肉牛出栏头数”等,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如何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由村委会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普查员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三次全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作用
(一)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收集的信息是制定三农政策的基础。
农业普查的最终目的是为制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如果原始信息不准确,就好比高楼大厦的基础不稳,依据不准确的信息制定的政策就好象是随时可能倒塌的危楼,最终受损失的是农民。
(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做好农业普查的关键。农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地域分散,对象复杂,因此普查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掌握普查表填报方法,认真作好资料准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入户(单位)访问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普查对象进行询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细致的工作精神,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同时要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力争将数据错误消灭在源头。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政府和普查对象之间的桥梁。
农业普查需要普查对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直接面对普查对象,是农普一线人员。因此,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普查人员是否耐心、细致、有礼貌,是否遵守保密规则并得到普查对象的充分信任,都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的质量。因此普查员应想方设法做好普查对象的工作,争取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农业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