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对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明确部署。这不仅给农业产业本身,也给与实现农业现代化密切相关的“三农”保险带来重大利好。
首先,《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为“三农”保险打开更广阔的服务空间。农业现代化涵盖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方方面面,“三农”保险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大有用武之地。我国自然灾害较多,如何借助农业保险减轻灾害损失程度、缩短灾后恢复周期十分关键。况且,相比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在资金技术投入上规模更大、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也更大,必须建立能充分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以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此外,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小额信贷保险通过与银行信贷结合,既可有效分散信贷风险,也能降低农民贷款门槛,让农民更容易获得资金以投入生产。
其次,《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将加快“三农”保险发展速度。近年来,“三农”保险在保障农业发展中不断壮大。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承保的主要农作物突破14.5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59%,三大主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承保农作物品种达189类;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1.96亿元,同比增长20.42%,约占农业GDP的32.27%;赔款支出260.08亿元,约占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的9.64%,是国家农业灾害救助资金的7倍。
更值得关注的是,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城镇化同步发展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趋势。大批农民转入非农领域就业,带来的是农村医疗、养老保险等市场需求的旺盛,针对农村扶贫领域中失地农民保障、因病致贫返贫,以及失独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推出专门保险服务,将在客观上扩大“三农”保险市场体量。去年,保险业仅承保覆盖农民工一项就达到9000万人,总保额超过1.4万亿元,《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的出台无疑会进一步助推农村保险市场扩容。
当下,我国已迎来现代农业建设的发力期,保险业要真正匹配上现代农业前进的步伐,就要充分认识当前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然后从政策目标、功能作用、发展动力三方面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在政策目标上,从提供灾后补偿单一目标向服务农业现代化等多重目标转变;在功能作用上,从基础的经济补偿向防灾减灾、社会管理、扶贫开发、担保增信和辅助市场调控等综合功能拓展;在发展动力上,从以往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和财政补贴的单核驱动模式向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农户参保意识增强的多核驱动模式转变。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给“三农”保险带来的,是空间巨大的服务创新和市场拓展。如何围绕“扩面、提标、增品”构建保险责任广、保障程度高、理赔程序简、费率水平合理的产品体系,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多样化风险保障,是保险业服务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