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与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关系。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突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产经营成本上涨、青壮年劳动力紧缺、产业发展风险加大等瓶颈,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根本出路。目前,我国三大主粮自给率达到98.1%,粮食产量实现了9连增,这得益于农业以科技为支撑的“高产、稳产”战略的实施。农业现代化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是推动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以适应居民消费升级带来的需求结构变动。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农业开始加速转型。这不仅意味着农产品总量与结构平衡的动态调整,也意味着农业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经营模式的根本转变,“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将成为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
农业现代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经济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过程,即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进而向第三产业转移。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的根源是产业间劳动生产率存在差距,具体表现为产业间的平均收入差距。1978年至2012年间,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由28.2∶47.9∶23.9调整为10.1∶45.3∶44.6,就业结构由1978年的70.5∶17.3∶12.2调整为2011年的34.8∶29.5∶35.7。2012年中科院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报告》指出: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仅约为工业劳动生产率的1/10。农业与非农产业生产效率存在较大差距,说明促使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仍然存在,但现实中却表现为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加速农业富余劳动力流出,有助于解决劳动力流动滞缓造成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同时,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将促进务农人员收入水平提高,而农业与非农产业间收入差距缩小、产业间彼此争夺劳动力将推动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逐步形成产业升级倒逼机制。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劳动力结构持续调整,为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三次产业比重持续变动,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最终将形成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农业部门和非农产业部门边际生产率相等,这意味着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消解。
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的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经济社会体制中最突出的问题仍然是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存在时空统一性。城镇化表现为人口向城镇集聚,以及与之同步的产业集聚和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表现为富余劳动力转移、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及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的出发点,都是在释放投资需求与消费潜力,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持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在加快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有助于统筹城乡建设,有助于科学布局城乡产业,实现劳动力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协调发展。实施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明晰产权、规范确权,有利于加速土地流转、调和城乡用地矛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也有利于农民共同分享城镇化的红利。
农业现代化与区域均衡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东中西部呈现梯度发展格局。有研究表明,农业发展格局也存在类似的“块状”不连续性。1980年至2008年间,我国农业现代化综合平均指数由0.22提高至0.45,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北京、上海等地指数超过0.7,接近农业现代化成熟阶段;东部达到0.58,已经进入农业现代化发展中期;中部为0.41,稳步进入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西部为0.33,刚刚进入现代农业发展阶段。不难看出,经济越发达的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越高,循环累积效应也越强;经济欠发达区域由于缺乏集聚力,不仅本地要素向外流出,外来投资在“回波效应”下也存在“出逃”迹象。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不仅有助于提升全国的现代化水平,更有助于中西部欠发达区域加快发展甚至跨越发展。